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登记司法鉴定机构 · 创办于 2010 年
咨询热线 020-3833-5565 周一至周五 9:00–18:00

电子数据类鉴定

依据司法部《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》(司规〔2020〕5号),开展电子数据存在性、真实性、功能性鉴定,并提供电子数据提取固定与恢复服务。

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

依据司法部《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》(司规〔2020〕5号),存在性鉴定包括电子数据的形成与关联分析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生成、用户操作、内容关联等进行分析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。

形成与关联分析

系统行为分析
网络入侵提取与分析、网络攻击行为提取与分析、电脑使用痕迹鉴定
数据关联分析
数据库提取与分析、数据关联性鉴定

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

对特定形式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或修改情况进行鉴定,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。

电子文件真实性

邮件与病历
电子邮件真实性鉴定、电子病历的真实性鉴定

数据库真实性

数据库检验
数据库真实性鉴定、数据库文件一致性鉴定

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

对软件、电子设备、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破坏性程序的功能进行鉴定,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。

软件功能鉴定

程序功能分析
软件功能性鉴定、软件功能原理分析

破坏性程序鉴定

恶意程序分析
病毒程序功能性鉴定、外挂程序功能性分析

电子数据提取固定与恢复

以下为电子数据证据固定及技术服务项目,对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中的电子数据进行提取、固定与恢复,出具提取固定记录或技术工作报告;如需作为司法鉴定意见使用,请另行说明委托要求。

电子设备数据提取固定

移动设备
手机数据提取固定、iPad 数据提取固定、移动介质数据提取固定
计算机与专用设备
电脑数据提取固定、服务器数据提取固定、指纹考勤机数据提取固定

应用与网络数据固定

应用数据
微信数据提取固定、QQ 聊天记录提取固定、邮件数据提取固定、照片中地理位置的提取
网络数据
远程异地数据取证固定、网站数据提取固定、赌博平台数据提取固定、P2P 平台数据提取固定、伪基站数据提取固定

数据恢复

删除与损坏恢复
删除数据恢复、存储介质物理故障排除、存储介质物理损坏恢复
密码服务
密码破解

文件修复

媒体文件
损坏的监控视频资料修复、邮件修复(支持硬盘、U 盘等各类存储设备)

委托须知

  1. 介质保护:涉案存储介质请妥善封存,避免通电、写入或自行尝试恢复,以免造成数据二次破坏。
  2. 原始载体:请尽量提供原始手机、电脑、硬盘等载体,仅提供复制文件可能影响鉴定条件。
  3. 委托材料:单位委托需出具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;个人委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。
  4. 鉴定时限: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,疑难复杂案件可依法延长。

电子数据鉴定咨询

020-3833-5565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–18:00 ·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 3 号汇美大厦 8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