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登记司法鉴定机构 · 创办于 2010 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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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像资料类鉴定

依据司法部《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》(司规〔2020〕5号)开展录音鉴定与图像鉴定。

录音鉴定

依据司法部《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》(司规〔2020〕5号),录音鉴定包括录音处理、录音真实性鉴定、录音同一性鉴定、录音内容分析等。

录音处理

清晰化处理
录音资料的降噪处理、增强清晰化处理,改善听觉与声谱质量
器材检验
录音器材检验

录音真实性鉴定

原始性鉴定
判断检材录音是否为原始录音
完整性鉴定
判断检材录音是否经过剪辑处理

录音同一性鉴定

语音同一性认定
微信语音中同一人认定、录像资料中话者同一认定
其他声音认定
检材与样本之间其他声音是否同一的认定

录音内容分析

内容辨听
录音资料辨识、语音分析检验,整理录音所反映的相关内容
说话人属性分析
依据口头言语特征分析说话人的地域、性别、年龄等属性

图像鉴定

图像鉴定涵盖录像/视频、照片/图片的图像处理、图像真实性鉴定、图像同一性鉴定、图像内容分析及特种照相检验。

图像处理

清晰化处理
录像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、图片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、图像降噪增强

图像真实性鉴定

录像资料
录像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鉴定
图片资料
图片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鉴定,图像处理(PS)痕迹检测

图像同一性鉴定

人像同一性认定
录像资料是否同一人认定、图片资料同一人认定、人像鉴定
物像同一性认定
检材与样本之间记载的物体是否同一的认定

图像内容分析

资料辨识
录像资料辨识、图片资料辨识
过程分析
图像中记载的人、物状态变化及事件发展过程分析

特种照相检验

特种检验
特种光学技术检验、多(超)光谱检验

相关技术服务

文证复审
声像资料鉴定文证复审
人像复原
计算机人像组合、计算机模拟复原头像、手工模拟画像、手工雕塑复原头像

委托须知

  1. 检材要求:请尽量提供原始录音、录像、图片文件及其原始载体(如原始手机、录音笔、存储卡等),复制件可能影响鉴定条件。
  2. 样本要求:办理同一性认定时,需同时提供比对样本;样本质量直接影响鉴定意见的准确性。
  3. 委托材料:单位委托需出具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;个人委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。
  4. 鉴定时限: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,疑难复杂案件可依法延长。

声像资料鉴定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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